博士新生:
我办于6月13日起发放调档函及定向就业协议。
(一)选择“自取”的考生
考生按《关于公布2018级博士新生入学重要事宜的通知》中“自取”要求,携带相应证件,于6月13日和14日工作时间,到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1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信息采集的博士新生,调档函、定向就业协议、通知书领取方式为“自取”。
(二)选择“邮寄”的考生
我办将于6月15日邮寄调档函及定向就业协议。相应单号将于邮寄后,以附件形式在本通知中公布。
请考生取得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协议后,按《关于公布2018级博士新生入学重要事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