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取和邮寄“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一、已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2011年硕士录取信息采集系统”中标记“自取”或未作任何处理默认为“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于6月9—10日上午8:30-11:00到校行政楼412室领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领取时须持以下证件:
(1)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须持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证复印件或身
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2009年录取优干保研和2010年录取支教保研并于2011年入学报到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于6月9-10日工作时间凭学生证、身份证或准考证任一原件到录取学院领取。该类新生档案由录取学院统一调取,不发放调档函。
二、已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2011年硕士录取信息采集系统”中标记“邮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的特快专递于6月9日寄出,注意查收。
三、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新生入学须知、收费通知、调档函(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研究生平安保险简介(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婚姻证明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交费等事宜请详见新生入学须知和收费通知等。请新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四、MBA、MPA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政府管理学院统一发放或邮寄。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领取和寄发另行通知。
“自取”同学请按上述第一条自取要求于6月14-15日上午8:30至11:30到校行政楼412领取。
“邮寄”同学特快专递于6月14日寄出,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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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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