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以及我校《168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办法》(校发〔2021〕145 号)等文件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每年度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本年度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导师培训工作的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导师,仍在我校承担研究生全过程培养职责的校外兼职导师也应参加导师培训。
二、导师培训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引领,以明确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为核心,以强化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意识和提升导师指导水平为目的。
三、导师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国情教育、法治教育、导师职责、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制度、指导方法、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心理学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线上线下开展均可。可采取(但不限于)专家报告、经验分享、学习研讨等形式。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应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至少一年。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自主制定导师培训的相关规定并建立惩戒机制,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向全体教师公布。
六、本年度导师培训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8日